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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为我大三阳拒发offer合法吗?
作者: 时间:2012/9/24 阅读:768次

我是一名IT员工,因大学同学推荐进去某大型IT公司,本人两次面试都顺利过关,但是对方并不知道我有大三阳,我同学知道。在确定被录取了,公司准备发offer的流程中,我同学如实告诉了领导我有大三阳,领导就直接说等我治愈好了才能进公司。

    而在此之前,由于缺人,对方公司要求我尽快离职,因此我现在正在办理离职手续,肯定不能留在原公司了。难不成我只能接受这个现实吗?请问对方公司这样做法违法吗?

  [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顾问苗其巍答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卫生部在2007年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也不得在招工、用工过程中,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当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除外。

  由此可见,公司不能以你是大三阳为理由拒绝录用你。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你是否可以利用这一条款保障你自己的权益,还存在着很大的变数。

  你的遭遇有这样一条脉络:面试成功、确定录用、你辞职、公司停发offer不再招用。在这几个环节中间,确定录用这个环节是其中关键。通常来说,offer是确定录用的一个重要的正式的文件。一般来说,只有在获取offer后,应聘者才会辞去原来的工作,准备到新公司报道。而你却在没有收到offer的时候就辞职了,这是你陷入被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你认为自己已确定被录用有两种途径。一是面试结束,面试官口头给你的确认。二是你的大学同学做了中间的传声筒,他告诉你已经被录用。如果是前者,你最好再和面试官做一个电话确认,将电话录音,将当时你辞职是因为他口头确认录用的事实记录下来;如果是后者,那这种确认是不牢靠的,不能当成证据使用。

  现在你再通过正式途径去跟公司确认为什么不录用你,公司肯定不会和你说是因为乙肝大三阳。由于没有发出offer,他们可以找任何一个理由搪塞你。比如面试时认为你还不太符合他们的岗位需求。这是很正常的。通常一个岗位的招聘要面试5—10名候选人。他们无法给每一个候选人一个明确的理由——有时甚至只是面相不好。

  对于你来说,和原来的单位去协商不辞职,也许是一个好的做法。有时把自己的位置放得低一些,可以获得别人同情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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